市建設局四項措施推進綠色建筑行動
為認真貫徹《綠色建筑行動方案》,圓滿完成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目標考核綠色建筑目標任務,加快推進綠色建筑的認定方式由施工圖審查認定向通過綠色建筑驗收認定轉變,2018年,市建設局采取了四項措施:一是明確了執行綠色建筑標準范圍。全市轄區范圍內新建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新建10萬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各類建設科技示范工程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政府投資的國家機關、學校、醫院、體育館等公益性建筑須達到高星級綠色建筑標準(二星級以上)。二是規范綠色建筑驗收工作。為加快推進綠色建筑驗收工作,制定了《綠色建筑驗收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了綠色建筑目標任務、驗收的范圍、依據,規范了驗收程序和工作方法及認定標準。三是對綠色建筑管理人員進行了培訓。為提高提升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能力水平,根據年度工作計劃安排,舉辦了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培訓班,邀請了國家、省內知名專家教授進行授課,市直相關單位、各區縣、局機關及局屬相關單位共100余人參加了培訓。四是建立了綠色建筑專家庫。為加強綠色建筑專家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綠色建筑工作質量,促進綠色建筑的全面發展,通過個人申報、單位推薦、專家評選,建立市級層面綠色建筑專家庫,首批入庫專家126名。通過市建設局全力推進,2018年,全市共通過綠色建筑驗收面積260多萬平方米,通過綠色建筑驗收面積占通過竣工驗收面積的40%以上,超額完成了綠色建筑年度目標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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